******卫生院10KV供电线路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LBCG******A
二、******卫生院10KV供电线路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龙兴街57号金谷仓大厦A座十层1006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叁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00元)
评审得分:86.6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卫生院10KV供电线路工程
******卫生院10KV供电线路工程,10KV电源取自:35KV高楼变10kV卓圩103线主干线13#杆,T接杆旁新立基砼杆(#1杆)杆上装设氧化锌避雷器、真空断路器、高压计量装置,下线使用JKLYJ-10kV-185mm2绝缘导线架空至配电室处,再采用YJV22-10kV-3X185mm2电缆穿管地埋至配电室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KYN28A-12高压柜6台,SCB14-1000/10KVA变压器2台,GGD低压柜16台,发电机低压柜2 台,发电机1台。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玲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晋************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邱少岩(组长),段杰,王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2.03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委员会
地 址:灵璧县灵城凤山北路2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升、王坦
电 话:0557-******、******
******有限公司公示材料.pdf
成交结果公告(双签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文件(双签版).pdf